• 首页
  • 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党支部
    • 通知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房地产市场信息
    • 权力运行公开
  • 商品房业务室
    • 办事指南
    • 预售信息公示
    • 楼盘项目大全
    • 商品住宅月销排行榜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二手房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二手房签约情况统计
    • 中介机构管理
    • 交易资金监管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住房保障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图片资料
    • 咨询电话
  • 行业动态
  • 网上办事
    • 附件下载
    • 业务系统
  • 公众服务
    • 开发企业公示
    • 中介机构公示
    • 保障性住房
    • 商品房
关键字
文章内容

律师告诉你买期房签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发布时间:2017/7/12 10:30:32 浏览次数:1020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海西房联


期房购买的过程和结果主要依赖于购房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多方面的问题。


▼▼▼






购房前需查验什么



购房前,购房者首先需要认真查验所选中房产的合法预售证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房产公司预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法定证件,也是开发商资信状况的重要证明。


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则该行为直接违反了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在购买期房时应当要求房产公司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提供《许可证》,购房者完全有理由拒绝签订任书面协议或依该协议支会任何款项。



签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约定房屋交付时间




对于期房来说,购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何时入住,而开发商往往不能按时交房,少则延误一两个月,多则一两年,购房者交付了房款却不能入住,赔偿又耗时,对购房者来说是无益的。


约定时间及免责条件

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入住程序,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即房产公司在约定的期限不能交房而不被视为违约的情况,比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无法避免的延期交房,是可以接受的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不笼统

免责条件决不能笼统约定,只能明确限定一种或几种,以免开发商在日后将“设计变更”或“资金问题”作为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责理由。



2约定付款时间




如果是刚需购房者,最好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房款,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经济压力,同时也是对开发商如期履行合同最好的约束。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按房产的工程进度逐笔付款,直至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付清最后一笔款项。



3预期违约的约定



特别提醒购房者的是对预期违约的约定,在现存的各种商品房购销合同文本中,即使是由主管部门推行的条款相当完善的格式合同,对于违约责任也只是做了一般约定,即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应如何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


预期违约约定的优势

根据一般的违约条款,购房者只能等到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方可要求赔偿或退款,而这个期间包括了协商、谈判或是诉讼期限,不利于购房者的权利保护。而事先在合同中订立“预期违约”条款后,如果再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约定进度严重不符情况时,购房者可按合同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即时赔付经济损失或退还房款。协商不成,可直接采取起诉、仲裁等司法方式。



注意

双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您最好还应该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来源:链家网综合整理

转自 智飞法律网



©2025 建阳房地产信息网 www.jyfdc.com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闽ICP备14012821号-1
主办: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电话:0599-5822570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15号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福州翔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640886
您是第197067506位访问者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