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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应尊重历史,分阶段处理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4 10:06:12 浏览次数:1387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海西房联


不动产登记应尊重历史,分阶段处理问题                ---看典型案例018有感

不动产登记典型案例018的标题是《林区住宅无土地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其主要情况是“20世纪80年代,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在其办公区内建设了17栋住宅楼。2004年,依据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划定森工海林、柴河林业局局址土地管理范围意见的函》,上述17栋住宅楼所在宗地的管理权由海林市国土资源局划归海林林区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派驻机构)管理。在移交的土地管理档案中,无上述17栋住宅楼的宗地审批及土地登记信息。2012年,海林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这些住宅楼的居民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在有关档案中,仅能查询到其中13栋楼的房屋登记信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了不动产登记的办理。”

解决方法“海林林业局组织召开了由发改、基建环保、房产、消防、国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上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关于解决海林林业局历史遗留建设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问题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上述因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通过部门会签方式解决。案例中17栋住宅楼登记问题,经林业、发改、基建环保、房产、消防、国土等部门依次在“会签单”签署办理意见,土地使用权性质确定为划拨,按照单栋楼体建筑占地确定共用宗地使用面积,由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其他登记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存在以下问题。





一、不动产登记因尊重原权利证书的合法性

不动产登记不等于重新登记,在原来的登记部门以及发放了产权证书的情况下,首先不能强制更换,根据《条例》第33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房产证合法有效,即使是权利人申请更换为不动产权证,那么也应该直接通过换证来处理,为什么还要重新进行合法性认定呢??

二、不动产登记应该分阶段来适用法律

案例中的17幢房屋为80年代建设的行政单位住宅楼,国家在80年代的时候刚刚改革开放,百废待兴,法律法规并不健全。《森林法》是1985年1月1日才颁布实施,并未对林区内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仅在1985年版《森林法》第15条中规定“进行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占用、征用林地面积二千亩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1998年修订时《森林法》第18条才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收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而国家土地局是1986年才成立的国务院组成部门,1987年才颁布实施了《土地管理法》,但其中并未对林区内建设用地作出明确的规定。1982年颁布实施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也并未对林区建设作出规定。

1995年7月建设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中房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事发〔1995〕17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的规定,行政单位只要填写了申请就可以办理权属登记。

三、有林权证的无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198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给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的复函和1994年林业部《关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不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复函》中均明确“对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登记造册和核发证书,应按森林法的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核发的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也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可以看出,在林区内无土地使用权证书属于合法的正常的现象。

四、实务的处理

笔者认为,遇到此种情况下,房产证应该可以作为合法的权利凭证,无需在补充现在不动产登记所需竣工、规划、质量、消防等相关手续,仅需在换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时,补充好土地权属的相关信息即可。

80年代林区内林业局自行建造的住宅楼属于合法建设,并依法取得了产权证,无需再行补办相关的验收手续。因此该案例中所创设的所谓会签制度,并无法律依据,并且属于对合法的产权的再审批,并无任何意义,属于对法律适用的错误理解。对于历史问题的解决应当针对各历史时期内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其合法性,坚持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来分别处理。对于历史问题的解决应当针对各历史时期内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其合法性,坚持法不溯及过往的原则来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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