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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竣工验收已入住的商品房怎样办理登记?

发布时间:2018/2/5 9:21:39 浏览次数:933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海西房联


转自 房政在线

 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某小区于2012年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房屋总套数1046套。2013年年底,开发商因建设资金及债务纠纷等原因弃建,小区各项配套设施均未完成,但已入住746户。由于未竣工验收,因而不能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解决办法

  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对该小区无法办理登记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该小区土地手续齐全,并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办理消防验收;二是未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三是开发单位欠缴税款,无法取得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府于2017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问题的处理进行了全面研究,本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做出如下决定:一是坚持把办理不动产登记与解决开发商违规问题区分开来;二是由房产管理局组织业主委员会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安全鉴定、申请消防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三是开发商欠缴税费等问题,有关部门继续追缴,地税部门按照要求为购房者出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四是进一步核实产权状况,对产权明晰、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给予登记发证。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向社会发布了公告,于2017年7月10日开始正式为该小区办理不动产登记。截至2017年7月底,已为该小区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627本。

  经验总结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深入开展,因未竣工验收、欠缴各项税费、各项手续不全等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显现。七台河市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如下:一是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民生为先的原则,出台了《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政府出面、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区别对待、分类实施。(提供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中国不动产》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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