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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聚焦丨潍坊:司法拍卖遭撤销!47万元购房款为何交钱容易退钱难?

发布时间:2019/7/29 9:00:01 浏览次数:340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海西房联


潍坊市民韩先生参加司法拍卖,花47万多元拍到了一套房子。不成想交钱7个多月后,法院又撤销了拍卖,但韩先生却拿不回自己交的购房款。


2018年4月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了一则房产拍卖公告。韩先生以公司的名义竞拍,在竞价环节高出对手,最终以47万多元的价格将房子竞拍成功。拍卖款如期打进法院的账户后,法院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出具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帮助办理房产过户。但韩先生没想到这一过程并不顺利。


韩先生发现,这套房子还存在别的抵押,根本无法过户。过不了户已经很棘手,但后来发生的事情比这更麻烦。2018年11月,也就是拍卖完成的7个月后,韩先生突然被告知,这套房子法院撤销拍卖了。

既然撤销了拍卖,那么是不是应该及时返还房款呢?47万拍卖款,法院在今年1月份返还给了他24万,而剩余的23万,韩先生找了一次又一次也没能拿到手。

问题出在哪里呢?记者和韩先生一起找到了潍城区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局长说,韩先生的购房款他们已经打给了两家债权人,现在拍卖撤销了,有一家退给他了,另外的一家钱要不回来,所以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钱款打进了法院的账户,韩先生认为应该找法院解决,而法院则认为问题在债权人身上,一场拉锯战就此上演。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司法拍卖有严格的程序,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法院程序违规,都在撤销的行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网络司法拍卖被人民法院撤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与潍城区人民法院多次交涉没有结果,记者和韩先生找到了它的上级单位,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的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既然韩先生是通过潍城区人民法院买的房子,那么出了问题就应该由潍城区人民法院解决。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介入协调韩先生与潍城区人民法院的纠纷,但问题并没有解决。韩先生希望潍城区人民法院出面,先将剩下的房款还给他,但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说,法院是财政拨款单位,没办法出这笔钱。这位执行局局长说,她是后来才接手这件案子的,之前的负责人,包括司法拍卖案件的审判法官等,均被调离或调整,至于钱什么时候能拿回来他们给不了准确时间。那么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法院的做法是否妥当呢?


济南大学法学教授袁曙光认为,法院作为责任主体,如果撤销了拍卖,那么钱款就应该及时地返还买受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潍城区人民法院存在不作为的情况,而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则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

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在司法拍卖中,法院与债权人的纠葛,不应由第三人买单,作为公正司法的法院,应当依法担当自己的责任。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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