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党支部
    • 通知
    • 工作动态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房地产市场信息
    • 权力运行公开
  • 商品房业务室
    • 办事指南
    • 预售信息公示
    • 楼盘项目大全
    • 商品住宅月销排行榜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二手房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二手房签约情况统计
    • 中介机构管理
    • 交易资金监管
    • 表格下载
    • 咨询电话
  • 住房保障业务室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图片资料
    • 咨询电话
  • 行业动态
  • 网上办事
    • 附件下载
    • 业务系统
  • 公众服务
    • 开发企业公示
    • 中介机构公示
    • 保障性住房
    • 商品房
关键字
文章内容

承包地继承,三种情形下法律不支持

发布时间:2017/4/18 8:48:01 浏览次数:1155 文章来源:    发布机构:海西房联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甘妮娜,为您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询,电话:13818773989】

当下,一些农民普遍认为,对于承包地,只要家中老人去世,子女就有权继承;独户老人去世,子女完全可以直接继承;老人去世后,其征地补偿款更应视为遗产发生继承。果真如此吗?

  1、案例:老人去世后 承包地可否继承

  杨大爷与老伴一直与小儿子杨启一起生活。1998年初春,村委会调整承包地时,杨大爷将户主让给儿子杨启,村委会按每户人口数分地,杨启一家共四口人,包括杨启和女儿以及杨启的父母,杨启妻子的承包地在娘家,共分得7.8亩承包地。杨大爷与老伴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2月去世。2016年初,杨大爷的大儿子杨树找到弟弟杨启,要求共同继承父母的承包地。

  案例分析:

  杨树的要求没有法律规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均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为农户而非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个人,签约人仅系该农户的代表,在农户内部,每位家庭成员均共享土地承包经营权。当承包的农户中一人或者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发生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

  2、案例:独户老人去世 承包地可否由子女继承

  刘老汉与老伴共生育三子一女,2010年初,村委会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四个子女均早已成家另过,刘老汉与老伴作为独立的农户,共分得承包地3.6亩。刘老汉于2014年去世后,老两口的承包地由小儿子刘立耕种。2015年12月,刘老汉的老伴去世后,其他三兄妹要求共同分割继承父母的承包地。刘立拒绝交出,其他三兄妹遂以刘立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共同继承父母的承包地。法院判决驳回三兄妹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以家庭户为单位的承包。刘老汉与老伴作为独立的农户,当该农户成员全部去世后已为空户,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此种情形下,该户的承包地应由发包方即村委会收回。刘老汉与老伴的子女虽系法定继承人,但他们均不是该家庭户的成员,要求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于法无据,当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3、案例:征地补偿款 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陈大爷与老伴程老太生育六个子女,其所在的村委会于1999年2月组织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时,因陈大爷与老伴两口与三儿子陈立一家一起居住生活,两位老人与儿子、儿媳、孙子共五口人作为一个农户,分得承包地8.6亩。两位老人于两年前去世,其分得的承包地由陈立耕种。2015年11月,政府征占了部分承包土地,陈大爷一家分得土地补偿款30余万元。其中,两位老人分得的份额有10余万元,被陈立领取。事后,其他五子女要求共同继承父母亲的10余万元补偿款,遭到陈立的拒绝后,经起诉亦未能得到法律支持。

  案例分析: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陈大爷老两口与陈立一家三口人为一个家庭农户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成员去世后,承包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并不能改变其承包合同。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的征占地补偿款发生在陈大爷与老伴相继去世之后,其补偿款不属于遗产,不发生继承。(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来源:河北法制网  智飞法律网



©2025 建阳房地产信息网 www.jyfdc.com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闽ICP备14012821号-1
主办: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电话:0599-5822570
联系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人民路15号南平市建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福州翔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640886
您是第197064998位访问者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