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 性 告 知 单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三级、三级暂定资质认定办理规程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设定依据
1、《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88号)
审批条件或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
办理程序
网上预审―书面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申报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
2、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出资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
6、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7、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8、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9、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申报机构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
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供第1项、第3项至第8项材料。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599-5829778
2、投诉电话:0599-5822432、0599-5830911
3、房管处分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