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 性 告 知 单
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管理办理规程
主体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3、《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要求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备案―归档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一、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
申报材料
1、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双方申请);
4、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的);转让方不能亲自办理及涉外的委托要出具公证委托书;
5、转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当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出售决议;转让的房屋属国有资产的,应当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转让的房屋属集体财产的,应当提供职工代表会议决议。
备注:1、未成年人申请合同备案时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2、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二、赠与合同备案
申报材料
1、赠与合同或双方的约定协议(原件)、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4、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双方申请);
5、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的),转让方不能亲自办理及涉外的委托要出具公证委托书;
备注:1、未成年人申请合同备案时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2、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三、司法机关裁决
申报材料
1、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双方申请);
4、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的)。
四、企业改制、投资入股、资产划拨、拆迁安置、拍卖转移备案
申报材料
1、安置房购房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或政府主管部门经批准改制(或资产划拨)的文件或改制方案复印件(查验原件)、企业有关改制的原因文件(查验原件)、委托拍卖合同复印件(查验原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2、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双方申请);
4、授权委托书(委托经办人办理的);转让方不能亲自办理及涉外的委托要出具公证委托书;
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安置房提供)。
备注:1、未成年人合同备案时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联系信息
1、业务咨询电话:0599-5829778
2、投诉电话: 0599-5822570、0599-5830911
3、房管处分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