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6/8 10:48:24 浏览次数:2943 来源:
公 告
潭房网(业务)2010013号
兹有商品房买卖合同№ 00315130号,房屋座落在潭城街道中山北路(潭厦花城)鸿运园A5幢8号杂物间,现申请人提供建阳市麻沙镇人民政府证明购房人李柏松与身份证李伯松系同属一人要求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
2010 年 6月 8日
闽公网安备 3507840201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