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潭政房字第0010667号房屋登记的公告
潭房网(业务)2014012号
兹有房屋所有权证潭政房字第0010667号,房屋座落潭城街道螃蜞路8号,房屋所有权人黄金满占30%、共有权人周玉芝占30%、建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占40%。周玉芝持建阳市集资建房房地产权属准办证办理40%部分的产权,因黄金满、周玉芝于2011年6月14日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通过书面约定对财产进行分割,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黄金满于2011年7月死亡,现申请人提供建阳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12)闽潭证字第673号)黄金满30%部分由女儿黄丽萍一人继承。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