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潭政房字第0005365号权利人姓名变更的公告
潭房网(业务)2014014号
兹有房屋所有权证潭政房字第0005365号,房屋座落水吉镇建设街庙后6号,房屋所有权人李新阳、共有权人李保连,现申请人提供水吉镇人民政府的证明,证明共有权人李保连与建阳市公证处出具的(2014)闽潭证字第745号公证书李保莲系同属一人,现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和赠与),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建阳市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