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北交易中心2幢3-4#店商品房转移登记公告
潭房网(业务)第2015017号
兹有建阳市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房屋座落在潭城街道上水南路,1998年已办理商品房总登记,现房屋产权人毛美珠凭建阳市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开具的商品房专用发票以及结算单、证明办理闽北交易中心2幢3-4#店(面积:16.46㎡)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如有异议者,公告之日起7日内请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房地产管理处
2015 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