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潭政房字第20072537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潭房网(业务)第2015018号
兹有刘建平、陈秀英,房屋坐落于童游街道水东路(水东新村),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潭政房字第20072537号。根据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武执行字第604-1号,该房屋归申请执行人福建武夷山市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经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武执行字第604号证明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潭政房字第20072537号《房屋所有权证》,依《房屋登记办法》第41条之规定,该《房屋所有权证》现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房地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