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适用房1#楼商品房转移登记公告
潭房网(业务)第2015033号
兹有建阳市新区建设开发公司,房屋座落在童游街道嘉禾南路(经济适用房1#楼0321房、6号杂),1998年已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现房屋申请人连琪玉凭建阳市新区建设开发公司开具的发票以及结算单、办理经济适用房1#楼0321房、6号杂(面积:住宅65.61㎡、杂物间6.30㎡)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如有异议者,公告之日起7日内请向我处书面提出,逾期我处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南平市建阳区房地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23日